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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上海市第四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、上海市开发区协会
承办单位: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(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)、上海国龙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冠名商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
比赛信息:
比赛时间:2024年10月27日8:30
比赛地点:享水上运动中心(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西路1000号P1停车场内)
参加办法:
1.比赛设男女混合组,每队限报 16 人,其中领队 1 人、教练员 1 人,运动员 14 名(包括划手 10 人、舵手 1 人、鼓手 1 人、替补队员 2 人,10 名划手中必须有 2 名女运动员)。
2.运动员资格
② 各参赛队的运动员是在职企业职工,要求必须身体健康,适宜参加该项比赛。
③ 参赛运动员年龄为 18 周岁—45 周岁,能在没有辅助救生设备的情况下着衣游泳 200 米以上。
④ 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。
⑤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适宜参加龙舟项目。各代表队报名时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报到时统一签订免责声明。运动员必须自己确保自身身体健康,凡是有重大疾病史,曾患有心血管系统、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,若隐瞒病情,在比赛期间发生运动员意外伤害事故,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。
竞赛办法:
1.本次比赛一律采用坐姿划行。
2.比赛采用预、决赛方式决定最终名次。
3.比赛计时采用电子计时方式,人工计时作为备用方案。
4.预赛分组在领队会上抽签决定,三支队伍为一个小组,预赛采用两轮比赛,以两轮比赛的累计时间排定各队预赛名次,用时少者名次列前。预赛前十二名进入半决赛阶段,半决赛分为 4个小组,进行一次性比赛,按成绩进行排名,用时少者名次列前。半决赛第四、五、六名进入决赛第一小组,半决赛第一、二、三名进入决赛第二小组,进行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进行排名,用时少者名次列前,决出最终名次。
5.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
6.比赛中所用龙舟、鼓、划桨、舵桨、救生衣由赛事执行单位提供。自备划桨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规定。
录取名次及奖励:
各项目录取前 8 名奖励,各设一等奖 1 名、二等奖 1 名、三等奖 1 名,优秀奖 5 名
仲裁:
由主办单位选派,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
报名、训练及报道:
(一)报名
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提交
(二)训练
由赛事执行单位选派教练员为各参赛队伍开展赛前训练。
1.训练地点:梦享水上运动中心(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西路1000号P1停车场内)
2. 训练时间:2024 年10月
3. 联系人:梁总 13120551666
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供:200—300 字代表队简介、运动员保险单。
比赛要求:
1.参赛选手在训练与比赛中必须穿着救生衣。
2.在比赛开始之前,各参赛队应对比赛所需的各种器械进行检查,比赛开始后如出现器械损坏影响比赛成绩或导致比赛不能完成,其后果由该参赛队自行承担。
3.各参赛队必须服从组委会和裁判员的安排及要求,如不服从裁判的合理决定或故意滋事者,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4.各参赛队如有异议,必须由该队领队在比赛结束后 1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大会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。
5.各参赛队自行购买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,在比赛中出现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参赛队自行负责。
6.各队报名时需缴纳 2000 元训练费,用于各队赛前训练。
7.各参赛队在训练及比赛期间的食宿由各队自理。
服装与队旗:
1.各参赛队全队服装样式、颜色必须统一,服装可向组委会购买。
2.各参赛队队旗长 1 米宽 0.5 米,旗上标注“XXX 龙舟队”字样,由组委会统一制作。
运动员参赛准则:
1.运动员在所有场合下,须保持正确的行为规定;
2.尊重裁判,尊重他人,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;
3.不得故意损毁龙舟及其它器材、否则照价赔偿;
4.不得纠缠裁判、仲裁和大会工作人员;
5.不得罢赛,如罢赛按相关规定予以惩罚。
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组委会,未尽事项,另行通知。
“邮储银行杯”第五届上海市开发区运动会组委会
2024年9月